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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為謀求長遠持續之發展,依本校組織規程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八款,特設置校務發展委員會。校務發展委員會任務如下:
 
 
研議本校校務發展策略。
研擬本校校務中長程發展計畫。
審議本校增減調整系所科班之提案。
研議本校教師評鑑之相關辦法。
研議本校各單位績效評鑑之相關辦法。
其他相關事宜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國立虎尾科技大學校務發展委員會設置要點